崇尚正义、追求卓越

诚信为本、客户至上

青松·45周年|热烈庆祝大连律师制度复建暨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成立45周年——45周年辉煌历程回顾与展望

 

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79年10月10日,兹值吉时,岁月轮转,今天,青松所迎来了辉煌历程中的第45个周年纪念日。

45年来,青松所见证了大连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,见证了中国法治进程的每一步跃迁。

青松所始终秉持“崇尚正义、矢志卓越、诚信立业、客户为先”之核心理念,植根于辽南这片热土,深耕细作。青松所凭借锐意进取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信念,已成为一家规模体系完备、专业分工明确、服务精准高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,深受社会各界好评。

 

 

历史悠久
 

青松所是大连市“文革”之后恢复律师制度的首家律师事务所,由政府出资兴办。

青松历程:

1979年10月,旅大市编制委员会根据省委[1979]95号文件精神,决定成立律师协会旅大分会和旅大法律顾问处。

1981年6月,更名为“大连市第一法律顾问处”。

1987年8月,更名为“大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”。

1995年4月,经大连市司法局批准,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

2000年12月,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发布的规范律师事务所名称的通知要求,正式更名为“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”。

 

 

 

人才荟萃
 

青松所汇集了众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优秀法律专业人才,现有执业律师59人,其中合伙人律师34人,均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敏锐的专业能力。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清廉、公正的职业操守,服务热情、认真,作风严谨、诚信,依法履行律师职责,积极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
青松律师树立了良好的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”的形象,展现了高标准的专业素养,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,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信任。

 

 

 

业务领域及客户
 

青松所业务领域包括证券金融、房地产开发、破产并购重组、公司商事、知识产权、刑事辩护、医疗服务、家事继承、普通民事等各专业,可以英文、日文、德文、俄文等涉外语种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。

青松所服务对象包括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世界五百强企业、各行业大中型国企及民营企业、社会各界群众等。

 

 

收获荣誉
 

四十五年来,青松所取得了丰硕成果,广受社会赞誉,得到辽宁省司法厅、大连市司法局及省、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客户的肯定。青松所是辽宁省首批律师“实习基地”和首批“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”;连续荣获多个年度的“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“辽宁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”大连市律师协会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;多次获得“大连市律师协会年度先进党支部”等荣誉称号。这些荣誉体现了青松所对法律服务质量的坚持与追求,以及在行业内的良好口碑和影响力。

 

 

 

社会担当
 

青松所始终牢记初心,心系民众,几十年来一如既往地积极投身于社会服务,以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。青松所致力于为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军队院校、街道社区及基层团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,承办公益法律援助案件,并减免弱势群体的法律咨询费用。

青松所党支部号召全体党员律师和广大律师参与献爱心活动,在新冠疫情、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强降雨灾害、海南省海口市“摩羯”台风灾害等关键时刻,向受灾地区及相关单位捐款、捐物,累计捐赠价值数十万元人民币。这些行动彰显了青松所对社会责任的坚定承诺与无私奉献的精神。

 

 

 

展望未来
 

青松所全体同仁将携手并进,共同开启新的征程,强化责任担当,持续优化人才培养架构,用实际行动投身于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。青松所将继续以客户利益为中心,在创新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以更高水准满足市场多元化的法律需求,打造“百年青松”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编辑丨王樱璇 

审核丨于晓荷 

风控丨林   红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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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简介
 

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79年10月,是文革恢复律师制度之后大连市首家律所。

青松所经过四十五年辛勤耕耘,已发展为一家规模体系完备、专业分工明确、服务精准高效的优秀大型律所。

青松所秉承“崇尚正义、追求卓越、诚信为本、客户至上”的宗旨,坚持法律专业化、服务国际化、团队现代化、管理制度化理念,致力于打造“百年青松”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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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0411-83635767

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七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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